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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11-20 17:22:17
衰草斜阳外,斜阳外,水冷云黄,纵使有肠也须断,况无肠。   在人间的日子,我就如一只趴在枯叶上漂流的虫子,惶惶不可终日,人世间的潮流把我带走,我想反抗,却无力,也无从抗起。我不知道我的彼岸在何方,我只能远远看着潮起潮落,一任漂泊。   我是鬼,人们最讨厌的东西,无论我用什么样的心情去渴望温柔,但都无法得到温情的心,因为我是鬼。渐渐的我安于了自己的宿命,白天,我躲在角落里,偷偷看着人间花絮,夜晚,我混进人流,去体验红尘的乐趣。我为自己铸造了一个壳,让自己背着它,在人间生活,苟且偷生。   清晨,懒散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来,天亮了……   我心情突然变的有些烦躁,我不喜欢清晨和阳光。清晨的微凉和朝阳的热力让我的皮肤感觉变的混乱,外边一丝燥热隐隐传入还是凉的皮肤下,让我感觉一阵极轻微的麻木与刺痛。皮肤上似乎有许多小虫在爬,想抓痒也无从下手。心情也越来越烦……又过了一个酗酒无度的通宵。对别人来说,一天刚刚开始,对我,快乐的生活结束了。我不禁憎恶起这个世界,还有世界上所有的神明。 我喜欢黑夜,因为我是鬼,在寂静的声音里,我的心平静了,漆黑的夜幕掩盖了我不愿意表露在别人面前的一切。在黑暗中我放松了自己,这时的我,才是真正的我。我不需要在意周围,不需要再对周围的事物耿耿于怀,即使是旁边隐伏着夜的梦魇我也不会在意。因为,我和它一样,属于黑暗…… 在无尽的夜色中,流淌着我的心绪,任它如潮水般汹涌,一切的外物,已经与我无关了……更重要的是在黑夜无边的天幕下,我复活了。   我很孤独。我渴望被接近,渴望被关心。希望有个人和我一起,无论何时,都和我在一起。那,应该是多么美好的时光啊。现实是很讨厌的,我难得有机会和别人说说话,聊聊天。偶尔,我发现一个生命的亮点,都只是惊鸿一瞥。慢慢的,我开始烦躁,开始抱怨。最后,我还是没有得到神灵的眷顾,也许神已经抛弃了我,要我在黑暗中生活。华灯初上的时刻,人们就象蜂巢中的飞虫一般喧嚣,我渴望体验喧闹的快意,但是我似乎和别人身处不同的空间,彼此虽然能看见,但永远不能接触。   春去春归,秋来秋去。曾经在春风里舒展的嫩芽,长成了在夏夜里亭亭的叶,在秋风里舞过惜别的曲,在冬雪中化作了零落的泥,然后又魔术般出现在枝头,依然一身油油的绿。草木皆有欣欣的生意,有生有死,有来有去,今日之来者皆昨日之去者。看着这些强悍的生灵,我的心弦似乎被人曲指一弹,铿然而急促。草木都可以如
2007-11-20 17:21:28
亮—亮晶晶的亮,是一个奶油味的男生,该怎样来评价他呢?一提他,I feel good!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八号是个永恒的纪念日,亮是从那天起开始追ME的。那时我们正读初一,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同过一年班,其实那时候彼此都曾爱慕过了,只是互相都没有倾诉过,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喜欢着亮。直至上了初一,我们没有同一个班了,所幸的是还在同一个校,我在一班,他在四班,相隔一个暑假的再次坦然相对,双眸中隐藏的温柔眼神,原来就是因为思念一人,一声叮咛,一句问候,何需千言万语。当一九九八的新年钟声敲响时,我与亮从此便站在了同一起跑线,我们有着不同的理想但却有着同一个目标,并且在为它努力奔跑着。亮曾经说过:莉,让你幸福、快乐是我努力的终点!天知道那时候我有多感动,感谢上苍给予了我这么一个好男孩。   现在说说他长得怎样吧:亮有着约一米七四的身高,不错啦;有着一张很惹人喜欢的娃娃脸,但现在那张脸蛋已蜕变成一张俊美的脸啦,因为亮长大了,成熟了好多;他 有着高高的鼻梁,很好看。还有就是,最重要的一点,我就是因为那点而对亮产生好感的。亮有着一对深深的酒窝,笑起来的样子好美好美,我最喜欢他笑的样子。那对小酒窝啊,可爱极了,现在回想起来,都还有一股想捏捏他脸的冲动。呵呵^-^自己都觉得好好笑。他的皮肤原来挺白的,可是后来经常参加体育训练的缘故吧,变得黑了点,不过我觉得那样还好看,像亮现在不黑也不白,刚刚好的肤色,看起来更帅更健康。他平时都喜欢穿一些运动或休闲式的衣服,是个浑身上下都散发出阳光味道的BOY,在我心中他永远都是一颗最耀眼的“亮”星。   我与亮在一起已经有五年多了,在这五年里,有过多少欢乐、泪水与哀愁。一开始每一次都会在我心中写他的名字,因为是他让爱变得诚实,跟他在一起,永远都不会有雨天。亮很疼我,我好喜欢他。在这几年里,我们一直都是和平相处的,几乎没有吵过、闹过,但其中也有过一段小插曲,没可能爱情会一帆风顺的,它总会有些波澜来助长感情色彩。初二的时候,我与亮分过一次手,那次分手我想我也是有责任的。因为那时每次亮约我去哪里,我都很少答应他,导致他也许觉得我很没情调吧。我也不知道那时我怎么会老是拒绝约会,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就是我妈管得实在是太严了,没办法。那时好像也是个冬天吧,亮跟他同班的一个女孩好上了。那个女孩挺漂亮的,她叫赖丽文,是属活泼开朗型的那种,她原来是亮的好兄弟兼好朋友文海的女友,
2007-11-20 17:18:56
影子最喜欢什么?阳光!他曾经对我说过,我希望你是我一辈子的影子。其实我很想告诉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影子。   和他的相遇有些胡里糊涂,其实我们以前就认识,但是是那种从来没有说过话的知道,仅此而已。冬天的夜晚总是有些凉意,为了庆祝,很多朋友一起去吃饭。当然,朋友中也有我和他。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喝了很多酒,也许是一种发泄吧。对生活的发泄!我喝醉了,为了不让父母看到我这个样子,我竟然很白痴跟他去了一个很少有人出现的地方。那是一个医院里的凉亭,远远看上去满有诗意的,但想起那凉亭的旁边的太平间,不禁让我有点毛骨悚然。深蓝色的天空,让我有种想要飞的感觉,他抱着我,很温暖。   以后的日子,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,但那只是局限于网上。我们在网上谈着我们的往事,谈我们的理想,谈我们的对爱情的态度……但都很少去谈自己的爱情。我知道,谁都不想提起那苦涩的回忆,虽然里面渗着甜蜜。   “如果我问你,我想跟你好,你会答应吗?”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行字,愣住了,我一直以为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,无话不谈。   “你觉得如果我们好,别人会怎么看,你觉得你的朋友,你以前爱的人会怎么想我?”其实我知道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,跟别人都没有关系,但生活跟梦并不一样,我是个现实的人。以后的几天我们再没有提过这件事。也许是我在逃避他吧。   可是感情不是自己就能够控制的,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,很简单,我们都爱着彼此!  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,我需要朋友,更需要他带给我的爱,带给我的幸福。虽然我们会为一点点小事而争辩起来,可是他每次都是很包容我,让我开心。我喜欢这样依赖着他,喜欢在他的怀里睡着,就像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样,感受着他的呼吸,感受着他温暖。我喜欢牵着他的手在街上乱逛,喜欢在夜晚和他一起坐在河边看星星,它们也在为我们感到幸福。   我们就这样一天天快乐的过着,虽然也有过伤心,有过泪水。但我一直都会认为那是生活的插曲,让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。他很宠着我,惯着我,什么都听我的,有的时候他会对我说,我都把你惯坏了。我知道他是很无奈的时候才这么说,他疼我,所以他不会对我有任何的责备。有的时候我很爱欺负他,把他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,每次打完我就后悔了,干吗对他那么狠啊,又不是自己的仇人,看着他身上真的有些心疼。我问他,疼吗?他总是笑着给我说,不疼,你真是我的“野蛮女友”啊。我慧心的笑了,我知道那是一种叫幸福的东西。   在我
2007-11-20 17:18:21
今夜,晚风轻柔,暗香浮动,沏上一壶茶,守侯着因为你而拥有的寂寞,遥看云移花无影的美妙,感受到你给予的冷漠,很想很想在你耳边轻轻的说,因为红尘里有了你,袖里乾坤大,能遇上一个值得自己牵挂的人,也不算是红尘中走上一遭的欣喜,不可遗忘,因为有你,所以此时我真的很想很想你。  自从你与去年5月和我认识,成为无意惊扰我内心的人,在我网络里,自从有了你,我的世界也就有了连绵的思念,寂寞也就有了一种浪漫情调,滚滚红尘里也就多了一双温柔的眼睛,刻画着一种冲动,悄然的把你凝望,我都担心会把你想模糊了。  自从和你匆匆相逢与红袖,你就一直在我心里生存,从没有离开过我的视线,我也从没有忘记过你冷俊的脸。在无数个你远离我的时候,没有你的呼吸,任由凌乱的心痛纠缠,我还有你的文字相陪伴,填补空空的灵魂。在字里行间里寻找自己想得到的心境,在瞬间扑捉浓浓的思绪,用无限想象获得需要的暖,用细胞去触摸曾经的誓言,自己为自己释放一缕幽香,满足自己干枯的激情。  或许你一直都还不知道,想念往往是不知不觉的一瞬间涌上心头,叫我一直都为你守侯。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对你如此,或许就因为你的冷漠,悄然的改变了我的生活,就因为你的沉重,让我孤独的心灵有了牵挂。无数个子夜,窗外只有轻舞的风,亲吻我怒放的相思,让点点飘落的字字句句,在寂寞里轻轻的荡漾开去,溢出灵魂深处的渴望。  在破碎的记忆里,不可遗忘,因为有你。往事一幕幕在眼前掠过,任凭缘起缘落,与红尘里轻舞艳丽,吹下一季的晶莹露珠,都不能磨灭那灵魂深处的渴望。关于情和爱的定义,都不是你我所能主宰,但是你的出现,以及你婉约的模样,总是在我独处的时候,翩然而至,随着空气一起流淌,腐蚀我的平静,到处偶有你留下的痕迹,都串联着你陪伴的温暖。  我知道,寂寞因为你,心痛也因为你。与你携手的日子,虽然很是短暂,但是依然树立在我的骨髓,主宰着我情感的沉浮。你的眼睛在我脑海里格外的清晰,总是能给予我一个宁静柔媚的梦,摇碎一地的深情,爬满我无限酸楚的心扉。  在今天这样的时候,依着你我往昔的碎片,与夜的舞台上挥毫,书写对你无限的想象。或许在你的眼帘里,没有我的角落,但是我依然和着古风为你而写尽了词韵,挥撒镜花水月的虚无,发泄自己万般的忧愁,让阵阵酸楚在音乐里泛起层层涟漪,绽放出瞬间的灿烂,然后在时间里逐渐散去。  望望此时的窗外,皓月当空,我深爱的人儿啊,尽管此时你已经进入梦乡
2007-11-20 17:17:44
习惯这样的夜,月淡淡挂在天边,星点缀在天边。一个人,一个夜,一份心情在简单的思绪里蔓延着丝丝缕缕的记忆,几许甜蜜,几许忧伤,在时间的深处,在爱的路上,是孤独、是留恋、是告别,还是掩面而下的一行清泪细瘦了忧伤? 习惯这样的夜晚:月朗。星疏。无风。一个人,坐在天台上的竹椅里,享受这纯自然黑暗的夜带给人的无限遐想。细数天上的星星。一颗,两颗……忽明忽暗的星光颤动不安,撩拨着灵魂深处最敏感的神经。随着被唤醒的感触的跳跃,那些带着夜的温存的羽翼渐渐地被冲淡,化开成丝丝缕缕的很深的声音和印记。那些花瓣儿北方的天总是温暖的很晚。道路两旁的三月丁香,总是到四月末五月初才开始呈现出热闹绚烂的花朵。五月中旬或者稍晚一些时候,就已经落尽残红。这是美妙而略带残忍的时刻。花瓣纷纷扬扬,带着艳丽的红,沧桑的粉。男孩和女孩手牵着手置身其间,在溢满了香的空气里恣意成永恒的风景。女孩:“会象丁香一样永远陪伴我吗?” 男孩涨红了脸,点点头:“我会一直在你身边。” 女孩故意追问男孩:“可是,丁香的花虽然绚烂,却很短暂。” 男孩楞了一下又笑道:“有生之年,给你如丁香花般绚烂的快乐!” 女孩欣然,深深投入男孩的怀中。恋爱的日子,女孩是快乐的。在丁香花开的季节,男孩总要收集很多花瓣,制成各种各样的标本送给女孩。细心的女孩把那些成为标本的干枯了的花瓣精心收藏起来。每一片都是男孩对女孩一缕无言的爱,温馨的情。在第三个丁香花开的季节,男孩因为意外,去了遥远的天国。丁香花瓣的标本似乎也随着他离开了女孩。每一年丁香花飘落的季节,女孩都会去和男孩第一次见面的丁香树下,烧掉一些干枯的丁香花瓣。在所有丁香花瓣烧完的那一天傍晚,女孩把满怀的痴情与落花凝于最后一舞。在寂寞的独舞与繁华的落花中,女孩明了:失了芬芳,少了颜色的落花最迷人的地方,就是无怨无悔地化做春泥,呵护来年的娇艳。一捧花瓣洒落,带着微笑,和永恒的清淡的香,让人感到淡淡的忧伤,却没有绝望。相濡以沫认识男人的时候女人22岁。曾经的一段情感让女人有了一颗淡然的心。在和男人相处的时候,便多了一份淡定,少了些许浪漫。因着这份淡定,男人深深地爱上了女人。男人热切地望着女人:“和我一起过日子,行吗?” 女人抬起头,眼中有泪光闪过:“我有时会不开心,会流泪。” 男人抓住女人的手自信满满:“ 有
2007-11-20 17:16:25
太喜欢“暖昧”这个词,或许是自己过于保守吧,难以真正从骨子里接受这新生时代的新生产物。关于“暖昧”的解释众多,万变不离其中,大都是指态度不明朗或行为不可告人。顾名思义,暖昧是一种无法在阳光下裸露的思潮,是一种在暗夜里怒放成花的隐疾。提起暖昧,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王家卫的《花样年华》,张曼玉华丽的旗袍,梁朝伟忧郁的眼神,再配以扑朔迷离的灯光,暖昧被演绎的淋漓尽致。可是再美丽的暖昧,也终究不过只是暖昧一场,难以功德**。待到曲终人散,繁花落尽,褪下暖昧的水晶鞋,灰姑娘也不过如此。而今的时代,是一个暖昧横行的时代,许许多多的人因为对爱情的无从把握而不再轻易说爱。这个时候,暖昧便隆重登场,以它特有的姿态游走于红男绿女之间,既满足了对情感的一种渴求,又不必为此而背负情感的负担。因为不爱,来去自由,因为不爱,聚散也就变的云淡风轻。暖昧有多近,爱情就有多远,说白了,暖昧是对情感不负责任的体现。既然不爱,又何需暖昧,难道只是因为孤单寂寞?难道只是两个人相遇,共同跳一支舞曲,然后各奔东西?爱一个人,就要勇敢的说出口,然后与之揩手共同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,不爱就请收起你的暖昧,各走各的路,哪怕偶然相遇,也只是淡淡招呼,心如止水。有时常常想,是什么给暖昧提供了生存的空间?又是哪些人矢志不渝的将暖昧进行到底?是社会的进步荒芜了爱情的沙漠?还是对真爱的无从追觅演变成了对爱情的游戏?其实说白了,暖昧只是一种谎言,一种假象,一种自我的麻痹和欺骗。爱你的人不会选择跟你暖昧,跟你暖昧的人未必爱你。爱,需要态度明确,需要黑白分明,爱也伴随着一种责任,意味着付出。所以不爱,就请收起你的暖昧,不要打着爱情的幌子,做着暖昧的勾当。有人说,暖昧是一种比友情多一些,比爱情少一些的的第四类情感。所以,许多围城中人,便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游走于现实与网络之间。他(她)们跟你大玩特玩暖昧,无论是语言,眼神还是行动,处处都布满了暖昧的气息。可是你不能认真,不能较真,不能想当然的把暖昧当成了爱情。否则,你就是傻瓜,就会被伤的体无完肤,心痕累累。所以,暖昧,其实说白了只不过是成年人之间的一场游戏,因为是游戏,所以参与者要时刻谨记游戏规则,一旦违反,便要被无情的淘汰出局。因为是游戏,无需专一,所以可以同时对许多人暖昧而依然游刃有余按理来说,对一个围城之内的人,是没有资格再说爱的,可是如果只是“爱”字不出口,暖昧的勾当却层出不穷,那
2007-11-20 17:15:38
谢谢你曾经爱过我。曾经你给我的爱,是那么甜蜜,那么美好,让我深深感觉到了被爱的滋味,让我感受到有你陪伴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。可是,我却不懂得好好珍惜,反而一次次让你伤心,一次次让你落泪,更一次次让你感到绝望,更让我们之间的这份爱,一再潜伏着危机。你也曾几次说要分手,但你却一再勉强维持着我们的爱,因为这份感情,你我都付出了太多心血,太多眼泪,也因为你爱我,相信我能改变,你不想将它就此毁灭,不想让我难过。可那个时候,我却根本没有感觉到事情的严重性,反而还在一再破坏着我们那份再也经不起任何风雨的爱情。终于,在苦苦维持了三年零七个月后,你终于还是选择结束这份感情,选择了离我而去。到现在,你离开我已经整整九个月了。这九个月来,我无时不刻不在后悔着,后悔没有好好珍惜你的爱,没有把你留在身边;也无时不刻不在想念着你,想念那些有你陪伴时候的幸福。可世上没有后悔药,你离开了,真的离开了,哪怕我现在做再多的补救,也是无济于事,你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了。是我曾经对爱的认识不够,把你伤的太深、太重了,你已经彻底的对我绝望了。曾经的我,以为爱你,就应该天天守着你;以为在乎你,就应该时刻知道你在干什么。谁知道我的这些自以为是,非但没有让你感觉到我的爱,反而却给你增添了更多的压力。回想起这三年来,我真正关心你的很少很少。你每天的工作顺利吗?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,有没有受到什么委屈等等,这些我应该关心的问题,我却没有过问。虽然这些问题,就算我知道了,也没有能力能帮助你,我以为靠着你的坚强,你的自信,所有这些问题你都能解决。我错了,我真的错了。再坚强的女人,也有她脆弱的时候,而每每在这个时候,她也希望能有个宽厚的肩膀让她靠一靠,她也希望能有个人听她诉说憋在心中的委屈,就算这个人解决不了所有问题,但是只要能给她一点点安慰和鼓励,也足够了。而往往在这个时候,我却好像什么也没做,反而却还在一再给你增加一些本来不应该有的压力和烦恼。爱一个人,需要的不止是关心、体贴,更需要的是能谅解,要有一颗包容对方所有优点和缺点的心。亲爱的,你知道吗?在分开的这几个月时间里面,我还一直保持着以前的某些习惯:手机24小时开机并确保信号稳定,因为我怕你会突然有事找我;我还会在深夜想你睡不着的时候,拿出手机给你发短信,虽然这些短信在我写好了以后,一次也没有发送出去。这几个月来,我知道你明白我心里的痛苦,因此你想让我对你死心,想让我去寻
2007-11-20 17:12:49
那天,武汉下起了今年以来最大的一场暴雨。毅磊(化名)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,半边衣服已经湿漉漉了。他老远就向我伸出一只手来,诚恳地向我表示了歉意,说因为堵车让我久等了。他中等的个子,一双眼睛在水汽中一闪一闪的,显得炯炯有神。   1999年初夏的一个早晨,正在睡懒觉的我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催醒,我揉着迷蒙的双眼刚提起话筒,就被在同一商贸公司上班的哥们连环炮似地追问震得睡意全无:“约好你今早去见那个女孩的,怎么还没去啊,都快要到约定的时间啦!”   我这才回过神来,都怪我昨晚贪杯,差点把事给耽搁了。朋友帮我介绍了一个女孩,约好今天早上在滨江公园见面。在的士上,我才意识到自己忘了一个大问题,我没向哥们问清楚那个女孩的特征,到时候我怎么认啊。   容不得细想,公园已经到了,我只有硬着头皮下车。早晨的空气很清新,宜人的微风徐徐袭来,我却没有心思享受这些,手足无措地站在门口四处观望。一个长发女孩朝我走过来,我立刻调整好面部表情,摆出一个完美的笑脸准备迎上前打招呼,那个女孩却诧异地瞟了我一眼,然后目不斜视地走进了公园。   我的心情有些沮丧,正准备转身离开时,有人轻轻拍了下我的肩膀,一个柔婉的女声在身后响起:“嗨,你是毅磊吗?”   回忆起第一次的相遇,毅磊的眼神中泛着丝丝神采。时光如风轮一般转过,虽然如今已物是人非,然而那个裙角飞扬的倩影,仍伫立在毅磊记忆深处,美丽依然。   我们沿着公园长长的小道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,长一句短一句地聊着,我知道了她叫景飒(化名),比我大两岁,在一家快餐店上班。那一个上午,空气里似乎都氤氲着一股轻薄温暖的气息。她总是能接住我的话头,谈着我们共同感兴趣的话题,这种默契,仿佛我们已经相识了很多年。看着她调皮而又天真的眼神,我情不自禁地牵住了她的手。   我沉浸在恋爱的喜悦中。景飒喜欢把我当小弟弟照顾,提醒我按时吃饭不要老顾着工作。只有一起出门逛街时,她才会恢复她小女生的一面,连买哪一种冰淇淋都要征求我的意见,我沉醉于这种被重视的滋味。   2000年3月,为了便于在家照顾身体不好的父亲,我离开原来那家需要经常出差的商贸公司,跳槽到一家医疗器械公司。我熟悉销售行业,经验非常丰富,很快就升任为团队主管。我们的团队由6个武汉人组成,菲菲(化名)是其中一员。   一天,我们到一个居委会做销售。中午我去买盒饭,菲菲跟着来了。经过一个拐角时,一个小女孩骑着单车冲出来
2007-11-20 17:12:06
我的家族每代都出一个盲人,这一代是我。   十六岁的时候,我的眼睛治好了,但因为错过了读书的年龄,只好在社会上混。半年的时间我成了当地小有名气的泼皮,家里也渐渐管不住我了。   幸好后来父母举家南迁,我也随之来到九江。记得当时住在北司路,我因为识字不多,常常把北司路读成水月路,还闹了几天的笑话。   那一年我十七岁多一点点,开始担忧自己的前途了,再加上换了一个地方,也想重新做一个好人。每天父母上班后,我就坐在家里看电视。书是不看的,因为看不懂。   我们的邻居是一个很热情的家庭,他们有一个女儿,比我大一岁——我是从他们和我父母的闲聊中知道的,好象正在复读高三。有一天在看完一部动画片后,实在很闲,我拿了一个橘子趴在后窗眺望。她恰好经过。也许是曾经的顽劣作怪吧,我把一片橘子皮扔在了她的头上。我希望她会恼怒,然后飞一个白眼,这样我就可以以怪笑声来回敬她,从而打发一下午的无聊时光。然而她只是一笑。那一刻我很茫然,我开始明白,自己做错了什么,同时,有一种怪怪的情绪爬上心头。   另一次是在夜里,我和父母去一个亲戚家做客,吃完饭后我独自回来,天下着小雨,我撑着一把黑布伞。经过她的窗前时,听到了她的歌声。你们知道的,作为一个曾经的盲人,我对声音很敏感。我靠在她窗边的墙上,静静地听,十八岁女孩歌唱的声音有一种安静和飘渺的美丽。  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,她发现了我。她推开窗户,长发在窗外一甩,又是一笑。   于是我开始喜欢北司路了,喜欢在夜晚眺望北司路对面的灯光。喜欢在午后看她婷婷萼萼地走出巷口。   有一个男孩,每天晚自习后总会送她到路口,然后望着她走进家门。我那时候也傻,不知道妒忌,总是痴痴地躲在窗后,看着他们在夜色中道别,挥手,最后彼此转身.....,象在看一副风景。   终于有一天,我觉得应该跟她说些什么。我以借字典的名义,敲开了她家的门,她的父亲简短地问了我几句后,便喊出了她,让她带我去找。她的房间是素朴的,但也有女孩子的雅致。我仓促地坐在椅子上,看着她在书架上翻找。当时,我觉得我很愚蠢。   借书只是为了还书,慢慢地我们开始熟悉了,一周以后,我已经可以不必敲开她家的门,而隔着她卧室的窗户与她交谈了。她很开朗,每当我滔滔不绝向她讲述从电视上收集而来的歌星明星的小道消息,她总是微笑。偶尔问我一句:想不想读书。初时我并不经心,随口回答:不读了。   但渐渐地我从她的笑容里明白,
2007-11-20 17:09:36
钱皓今年26岁,是那令容易一见钟情的女孩子所喜欢的那种帅哥:高高的个子,浓眉大眼,很干净的五官,牛仔裤加马球鞋将他衬得很帅气。  他把和他维持了4年关系的那个女人叫作吴姐。这四年里,他靠吴姐的钱生活着。但他不喜欢把这四年说成是吴姐包养着他,而只愿意说“和她在一起”。  “曾经因为害怕面对生活压力,而投靠了吴姐。但我想结束了,她不可能给我未来。”  2000年,我从成都一所大学毕业。那本用3年光阴换来的计算机专业大专文凭,没有让我在家乡重庆找到工作。那时,我妈已从市内一家国企下岗,爸爸是工人,一年后也将退休。  家里的窘迫让我心里慌乱,我不敢再在家里呆下去。  2001年春节后,在朋友鼓动下,我找父亲借了3000块钱闯到深圳。可深圳的就业竞争更为激烈,一个多月后,同行的两个朋友都找到了工作,只剩了我还无着落。  2001年3月18日,那是我永远记得的一天。那晚,两个朋友陪我喝酒,我打算返回重庆,他们为我送行。在深南大道的那间酒吧里,我哭了,醉得一塌糊涂。出门时,我与一伙陌生人发生了冲突,弄不清事情是怎么了结的。后来听两个朋友说,对方一个30来岁的女人开车送我们回到了住处。  第二天醒来已是下午,朋友留给我一张纸条,叫我拨打一个手机号码。公用电话亭里,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,很纯正的普通话,自称吴姐。吴姐说,从我朋友处知道了我的难处,愿意帮我找个工作,第二天早上会来接我。  我不明白这个陌生女人为什么要帮我,但能找到工作,足以让我欢欣鼓舞。那晚,朋友下班回来告诉我,吴姐就是昨晚送我们回家的女人。  第二天一早,我刚洗漱完毕,吴姐就到了。她是一个很有味道的女人,不算特别漂亮但却让人感觉舒服。我带着行李跟她上了车,两个朋友拍着我的肩膀说,“好好加油”。  吴姐把我带到罗湖一个高档小区的三居室,说是让我先住下,工作的事不能急,慢慢来总会办妥的。有了住处,有了“熟人”,这让我大学毕业近一年后第一次有了安稳的感觉。  半个月过去了,吴姐每天早出晚归。每天饭菜,她都叫食店准时送到家,平时如果有其他需要,可以随时打她手机。吴姐回来时,都会陪我聊天,聊家庭,聊以前,聊现在,聊以后。  但每次围绕着我聊,她很少提到自己。我想,她或许自有难处,也没有问她太多,只知道她31岁,是北京人,很早就和男朋友到了深圳。现和男友分手,自己开了一家公司。这套豪华的三居室,只是她很多家中的一套。  一天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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